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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团工作
群团工作
发布日期:2022-08-06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34.强化党对群众工作的领导,落实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等。落实教职工疗休养、体检和互助帮困等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我校工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行政的支持下带领广大教职工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落到实处,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创新建家工作机制,拓展创建内容,推动工会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为构建和谐校园添砖加瓦。

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在机关党委的指导下,机关工会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明确2021优化机关教工小家布局、升级机关教工小家功能,打造教职工真正的共享空间的实事项目,为机关单位(部门)、机关党支部和工会小组提供会议、接待和活动场所。各工会小组组织读书沙龙、健康养生、才艺展示、扶贫帮困、志愿服务、绿色环保等各类活动,营造了积极向上、温馨融洽的和谐氛围。

海市教育工会开展2018-2020年度模范教工之家”“模范教工小家评选。我校工会获评模范教工之家称号,会计学院工会获评模范教工小家称号。此次获评充分彰显出我校工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行政的支持下带领广大教职工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落到实处,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创新建家工作机制,拓展创建内容,推动工会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为构建和谐校园添砖加瓦。

(教工小家

推进教职工社团建设,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校工会通过教工社团发动教师带领学生一起举办了红色经典在线诵读;开展了《习近平讲故事》导读、赓续红色基因红色诗词书签制作、追梦中国国粹临摹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发布了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师生原创歌曲《逐梦路上》,引导师生传承红色经典,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2021年,各类教职工社团累计开展线下小型活动90余次,线下参与活动2千余人次。

落实校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部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完成教职工互助保障、补充医疗保障、体检、节日生日慰问、扶贫礼包等民生实事项目10,已投入资金554.59万元,帮扶困难教职工28人次,帮困金额25.7万元,完善教职工十关心机制,投入资金70.77万元。依托教职工社团开展文化与保健类实事项目12项。

做好教职工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7月启动全校教职工的体检工作,并配合体检工作开展了健康服务月活动,举办了心理健康科普、胃肠镜知识讲座、常见结节问题的预防与保健、体检报告解读等系列健康活动。9月,开展教师节贴心服务月活动,为广大教职工提供了内容丰富、贴心真诚的服务项目。继续做好学校教职工子女的入学入园工作,解决教职工们的后顾之忧。配合做好教职工综合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投保工作。

 

(面向教师代表征求意见

 


35.加强党对学校团学组织的领导,建立完善各项团学组织管理制度。重视对学生社团的政治引导,落实指导老师责任。

一、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团的政治引领工作机制

1)加强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2021年,共青团主动适应新形势,以组织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面向青年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开展好青年大学习行动。通过团属新媒体矩阵对立信青年持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设立天天学党史专题,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

2)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为主题贯穿全年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专题、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专题、改革开放专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专题、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等组织全校青年团员开展主题专题学习会、团日活动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充分利用新媒体空间,突出抓好政治引领的内容供给,开展建党100周年主题征集活动、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主题微团课大赛等形式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3)扎实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开展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生骨干培训等活动,开展陆家明校友优秀学生干部奖、学生潘序伦奖、校园百星评选工作,贴近实际、深入学生,深挖学习之星科创之星艺术之星等典型事例,用身边的榜样感动和引领青年。

二、落实改革创新举措,激发团组织的战斗堡垒活力

1)坚持党建带团建。落实从严治团,切实做好发展新团员、推优、线上智慧团建、线下团籍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等工作。在发展新团员工作中,切实按照团章的要求,严格把关,2021年共发展新团员70名;在推优工作中,上半年推优共计888名,下半年两次推优共计473名,全年共计完成推优1361名。

2)深化学生会改革。贯彻落实《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20216月,举办了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通过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常任代表委员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配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落实指导老师责任

学校制定《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学工〔20212号),对指导教师责任有明确要求,并规定每个学生社团至少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施行思政指导教师和专业教师“双导师”制度。社团指导教师人选须经该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所在单位同意,并报学生社团管委会备案。每位社团指导教师每个聘期为1年。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期满续聘的,应根据考核情况重新进行审核。



(2021年12月24日,我校举行年度共青团年终工作总结述职评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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