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文件资料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资料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学校“文明单位”“文明示范单位”“文明创建活动优秀项目”“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奖”“文明示范岗”“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9    作者: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圆满完成第三届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终评检查工作,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明单位”“文明示范单位”评比办法修订》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明创建活动优秀项目”“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奖”“文明示范岗”“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办法修订》,党委宣传部(文明启动2021-2023年度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项目评比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文明单位申报(“文明单位”“文明示范单位”)

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各单位(部门)都应申报“文明单位”。各申报单位对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明单位”“文明示范单位”评比办法修订》(附件1),梳理和总结本轮创建周期2021-2023以来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形成不少于2000字的总结材料。

2.文明项目申报(“文明创建活动优秀项目”“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奖”“文明示范岗”“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各单位(部门)对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明创建活动优秀项目”“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奖”“文明示范岗”“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办法修订》(附件2),广泛动员、积极申报上述各类文明项目,并按要求提交事迹介绍或经验材料。

二、工作进度

1.材料准备。9前,各申报单位对本轮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总结,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2.提交申报材料。10月23日前,各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印章后送文明办(浦东校区行政楼505室),电子版发送至wmb@lixin.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单位名称+文明创建申报材料”)。文明办对各申报单位材料进行汇总,上传至“文明在线”网站。

3.提交互评表。113日前,各申报单位完成互评,提交互评表附件3。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印章后送文明办(浦东校区行政楼505室),电子版发送至wmb@lixin.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单位名称+互评表”)。

4.专家评审。1124日前,文明办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形成拟命名表彰的文明项目建议名单,并综合互评和专家评审意见,产生“文明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名单。

5.“文明示范单位”答辩。1220日前,文明办组织“文明示范单位”候选单位答辩会,邀请校内外专家参与评审,形成拟命名表彰的“文明单位”“文明示范单位”建议名单。

6.上会和公示。文明办将上述建议名单提交文明委会议审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学校党委会审定。

7.总结和表彰。学校召开会议,总结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对文明单位进行命名、对文明示范单位文明项目进行表彰。

三、相关提示

1.关于总结材料的撰写。各申报单位回顾、梳理2021年以来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强化思想引领培育时代新人”“坚持党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教学、提升办学质量”“丰富校园文化、打造特色品牌”“优化校园环境、加强后勤保障”“强化责任担当、校社共建共享”“特色和亮点”“各级各类奖项和荣誉”8个版块撰写总结材料,聚焦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图文并茂,让数据和案例说话,篇幅不少于2000字。文明办将对各单位总结材料进行汇编和展示。

2.相关评比办法、申报表、互评表等,均同步发布在“文明在线”网站(http://wmzxw.lixin.edu.cn/)。各申报单位报送相关材料,均通过wmb@lixin.edu.cn邮箱提交。

3.文明办将文明校园创建成果进行展示。请各单位(部门)做好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4.近期,文明办将召开各单位(部门)文明文化联络人培训会,沟通情况并推进工作。后续相关工作提示将同步通过文明文化联络人队伍及时传递。

5.各单位(部门)梳理和总结现阶段工作的同时,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深入要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联系人:王珲 18021098149

附件: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明单位”“文明示范单位”创建评比办法(修订)》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明创建活动优秀项目”“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奖”“文明示范岗”“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办法(修订)》

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明单位”互评表》

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明单位”“文明示范单位”申报表》

5、《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明单位”测评指标(适用于教学单位)》

6、《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明单位”测评指 标(适用于非教学单位)》

7、《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奖”申报表》

8、《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明创建活动优秀项目”申报表》

9、《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10、《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明示范岗”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2023年6月29日

1.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学校“文明单位”“文明示范单位”“文明创建活动优秀项目”“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奖”“文明示范岗”“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评比工作的通知

2.2021-2023年度学校“文明单位”“文明示范单位”“文明创建活动优秀项目”“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奖”“文明示范岗”“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评比工作评比工作附件1-10